馮振 著 劉桂秋 點校、華東師範大学、2012年6月
老子通證 歷代文史要籍註釋選刊·老子
历代文史要籍注释选刊:老子通证(繁体竖排版)
冯振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
本书以王弼注《老子》为底本,按原书八十一章的顺序,每章下于正文之外,设“注文”、“通论”、“参证”三项,以“本书证本书”、不“强古人以就己”的方法解说《老子》。“凡例”之一有云:“注文主解释字句之义,即附本句之下;通论主贯通一章之旨,系在章后;参证主比类证明,列其末焉。”此种方法,王桐荪《重读〈老子通证〉》名之为“三环论证法”。
既畢業,諸生有就而問者曰:先生之書,每章之後,既系以通論,又多益以參證。通證之名,得非各取一字連綴而成之乎?餘曰:有是哉,是固然也,然而未盡也。諸子著書,莫不各有其宗旨。雖枝葉扶疏,而根柢於一本,故能持之有故,言之成理。讀諸子書者,必融匯貫通,求其宗旨之所在,然後能明其萬派生於一源,一源流為萬派,此通之事也。然自有主意,強古人以就己,首尾本末,仍相聯屬,是亦通也,而可以謂為其人之宗旨,不可謂為古人之宗旨也。故通必有事於證焉。證者,所以明義非虛構,語有左證也。通論但通一章之義而已,若沿參證而貫通之,雖全書之義可通也。然則疏通證明,期不失老氏之本真,此又通證之名所由取也。雖然,義求有證,已若可信;今又多以本書證本書,殆更足信矣。而所引以為之證者,是否不已失其本惜,此至難言也。
目 录
整理弁言
《老子通证》自序
凡例
《史记・老子列传》
古代老学评论辑要
老子通证上篇
老子通证下篇
附录一 冯振小传(冯振)
附录二 评冯振著《老子通证》(冯友兰)